我们预备11年10月份进入美国、加拿大,先在美、加两地赏枫,接着主要是在美国游历(也许11月会到墨西哥旅行两周),计划在旧金山过12年春节(2012年1月23日),然后由美国飞加拿大魁北克参加魁北克的冬日嘉年华节庆(2012年1月27日~2月),最后在2012年2月初由加拿大返回美国乘机回国。
我们均为首次赴美,持有一年多次进入的美国B1/B2旅行签证及五年多次进入的加拿大旅行签证。
但是其中一人的美国签证是2011年1月11日签发,2012年1月9日到期。这就涉及到我们能否在2012年2月初由美国乘机回国的问题。
对于美国签证,我以前看帖得到以下两个印象,不知对不对?
其一:根据这个帖子http://duncheng-88.blog.163.com/blog/static/543682592010811104645336/的这一段:“签证所有人在美停留的时间由美国入境港口的移民视察员决定,显示在您的进出境记录表上(I-94表或发给免签国家公民的I-94W 表)。签证的失效日期与每次入境时获准的在美停留期限没有任何关联。”是否我可以这样理解——假如我们在11年10月进入美国,在定好来回程机票及全程住宿的情况下,美国边检会允许我们进入后停留6个月(至12年3月止),而不会要求我们在12年1月9日签证失效前离开美国。
其二:这个帖子http://duncheng-88.blog.163.com/blog/static/543682592011624103648508/有这么一句话:“离境时,你的I-94卡会被移民官拿走,除非是到加拿大、墨西哥、或美国邻近岛屿作30天内的观光,回美国时,会再收到一份新的I-94卡,左上角的数字则和原来的一样。”那么,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假设我们在11年10月进入美国,而入境港口的移民视察员批准我们停留6个月(至12年3月止)并发给I-94卡,那么,如果我们在12年1月26日离开美国去加拿大,出美国国境时可以不交回I-94卡,然后在2月5日可以凭这张I-94卡再次由加拿大进入美国。(即使这个时候我们中的一位美签已经失效27天。)
我不能确定自己的以上理解是否正确。在网上查了不少资料,不得要领。在这里希望能得到了解情况的朋友给予解答,谢谢!如果troyliu有看到此帖,请帮助答疑,我印象中troyliu是这方面的专家,谢谢!" />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
Nonimmigrants who departed the U.S. for brief travel to Canada, Mexico, or an adjacent island (for F and J nonimmigrants) for thirty days or less;
Nonimmigrants with a valid (unexpired) Form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 endorsed by D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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