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买了明年春节的机票,1月23日天津-吉隆坡,1月24日吉隆坡-新加坡,1月25日新加坡-吉隆坡,1月25日16:20吉隆坡-兰卡威,1月29日20:50兰卡威-吉隆坡,1月30日8:30吉隆坡-天津。在整个行程中天津-吉隆坡-新加坡,我需要签一个新加坡,吉隆坡我可以过境签,问题是我从新加坡再返回吉隆坡前往兰卡威的时候,是需要在中国办理一个马来西亚的签证呢还是直接还能走过境签,因为我算了一下,过境签可以停留120个小时,如果按时间算我是没有超过120个小时的,但是按照天数的话就是6天了,哪位大侠能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啊,谢谢啦~~
回复 Aileen_815
你好!我遇到跟你一样的问题了,那么最后你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办理了马来的签证没用?第一次到吉隆坡是怎么办的?第二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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