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把我国庆蜜月旅行的目标定在捷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要问:“为什么要去捷克?”我的比较含糊:“有陌生感,比较神秘,内容比较丰富,感觉也很浪漫……”这个评价应该是蛮高的了,但是对于“人”——这个对一个旅行目的地而言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言,评价如何呢?我说不出什么来。
我从二月份开始策划捷克之行,捷克相关的书(进口原版的LP及相关书籍)就买了七百多人民币。然后就是阅读相关书籍,看网上的攻略和图片,6-7月开始关注准备签证事宜。
我们是5人同行,据签证攻略介绍,一起申签比较好,等到大家都有时间去办签证,已经是8月18日了。
由于机票特价出来是出发前1-2个月,我们找到合适机票的也是在8月初,我们订到了土耳其航空相当理想的价格和航线:9月23日上海出发到布拉格;10月10日从布达佩斯返程,含税5870/人,退票费用是1500元/人。这个价格没法等到我们签证出来,这时候我们面临选择:先签证,还是先出票?等签证出来,至少要9月初,那时候的机票估计在7k以上,搞不好就8-10K,那个价格,即使拿到签证我们也无法接受。考虑到我们签过的可能性毕竟大于拒签,拒签的退票费用是1500,晚出票的成本估计要2000以上,所以我们选择了先出票。
我们同行四人的情况是:一个持白本的公务员,一个去年签过希腊的职业摄影师,一对新婚的夫妻(女方签过新西兰,在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工作;男方——本人,只签过印度,在民企做中层管理)。在网上反复看捷克相关的签证攻略(特别是中旅网),拒签的还是访友和单身女性比较多,大部分还是能签过的,我们自认为签过的可能性应该是大于60%的——只要签证准备得充分一些。
我们签证准备的关键原则是:
1. 不做假:其实我们能够弄到捷克的邀请函,去办商务签,这意味着要做假工作证明,我们没有考虑。行程按照我们实际计划来,酒店预订也是根据我们的行程和酒店预算,不是为了签证订酒店,签下来再取消(担心影响我们中国人在外面的信誉)。
2. 材料尽可能充分:有用没用的,只要可能对签证有帮助,都准备着。除了大家都准备的工资单、存款证明,还有什么房本、车本都尽量带。
3. 仔细做好行程准备:英文行程单上,每天的交通、住宿和旅游安排都按表格形式做得清清楚楚。连头带尾17天行程,8天在捷克,入境在捷克。之后是经过奥地利(2天)、斯洛伐克(2天),自匈牙利(4天)返程。让每个人熟悉我们的行程安排。
我们是南京的,8月18日(周二)交材料面签,17日两人先到上海,准备早上先去排队。另外两人当天早上乘6点的火车赶到上海。在网上看,签捷克的人员并不多,虽然只有周二和周四上午9-11点,但是八点半到就可以了。当天早上,我们八点不到就抵达领馆楼下,但是排队号已经是18号以后了。9点正式开始排队之后,发现只有一个窗口办理而不是网上说的三个。再过了一个小时,发现办理效率很低,才办了5-6人,而且还不断有各地外办的人来插队,很快我们意识到,我们估计这次根本就轮不上交材料了!这让我们感觉非常沮丧——我们工作都很忙,抽个时间来申签都不容易,这次白来,给我们的工作都带来很多不便,更麻烦的是其中一人20日(周四)铁定没法来申签!果然,10点50分左右,由于又有一个外办插队人员,7点多来排队的12号,就在门口被“喝退”了。
为什么说“喝退”呢?捷领馆的中国人(女性,不知道是不是翻译,也不知道有几人)在以前接电话时,态度一直很差,感觉总是很不耐烦的样子。在门口的对讲机听到的中国话,也总是很冷很硬的口气,所以让其他排队的人离开的语气完全是“喝退”!
我们四人无法在20日(周四)一起申签了,两人在周四继续,我LP和我下周二(25日)再来。
20日(周四),两人中的一人周二就留在上海,等到周四,另一人18日回去,周四在乘早上6点的火车赶到上海。留守上海的GG,早上4点半起床,5点赶到领馆楼下,排上第一号。一直焦急等到9点开门,第一个交了申请材料——材料没问题,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他们在这方面是很顺利的,其他申签人员就没这么顺利了。18日、20日、25日,我们看到大量因为各种材料一趟趟排队的人员。邀请函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上没有注明申根的,保险上没有中英文对照的,保险上的名字有中文没英文了……等等。至于需要补复印件而进进出出的就不计其数了,关键是那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就等于这天白排队了——不管你起的有多早!
25日早上,我本人早上五点就赶到领馆楼下,但是排不到1号了,我拿了4、5号。没有坐的地方,我们就这样一直站着等到7点多的时候,已经排到快20号了。这时候,我听到一个20日(上周四)11点之后发生的事情。上周四11点,申签时间到的时候又是只办了12-13人,后面排队的人员急了:这样下去我们怎么才能交上材料呢?!心情很急躁,就在对讲机前面“理论”,对讲机里面的中国话依然是“喝退”,没想到这批中国人也强硬起来,怒而不退!僵持起来,捷克人出来给对讲机里面的中国话撑腰了,态度更加粗暴,直接用英文说“go home!”这批中国人更加愤怒,坚决在那里理论。捷克人没办法,叫来物业。物业过来,无法劝退大家,情况继续恶化,不知道是物业还是领馆,叫来了110。意外的是,这次110站在了中国人一边,要求捷领馆道歉,并改变申签人员无法交材料的现状。逼不得已,捷克人向中国人道歉,并承诺在25日(下周二)增加一个办理窗口,事情“圆满解决”。但这究竟是“圆满解决”,还是为后面的事情埋下了伏笔?这估计要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但是我当时在知道这个“事件”之后,心里是有些不安的——这会不会影响我们的签证呢?捷克人很有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你们搞我是吧?!好,我收下你们的材料,然后再拒掉你们!”我只能安慰自己:“捷克人还不至于这样吧?再说,要拒也拒那些‘据理力争’的,我们都没参加啊!”
25日早上,果然增加了一个窗口,我们夫妻俩很快就排进去了。捷克领馆是VO隔着单面玻璃的——他能看见你,你看不见他。我不知道还有哪些国家的使领馆是这样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是担心你认识他/她之后,贿赂他/她还是,报复他/她?
我们的材料同样也没什么问题,就问了一句:“为什么要去捷克?”回答也就跟我回答其他任何人一样:“神秘,浪漫,更有吸引力。”行程等其他事都没问。中间,又听中国话赶那些材料不齐的申签人出去。
交钱之后,给了我们一个条:9月10日来拿签证。之后就是17天漫长而忐忑不安的等待。我本人的态度是:不想、不看、不听、不谈、不问任何和捷克有关的事情——一切等拿到签证再说!讲实话,这“四不”是不可能的,只是尽量而已…..我确实很担心,我们其中任何一个人被拒签,都是很麻烦的事情。
9月10日那天,我们委托了上海的朋友,帮我们一起拿护照。10日下午大约15点,我收到短信:“噩耗,全军覆没!”立刻打电话过去确认——没错,这不是不合时宜的玩笑,我们四人全部被拒签!朋友告诉我,当天大批人被拒签,理由是什么3261999法规56E的规定。我立刻去网上查这条法规,google也好,百度也好,都查不到。没办法,再让朋友上去问对讲机里面的中国话,还不错,告诉我们一个网站。我上网站一看,居然都是捷克文!再打电话过去问,回答很简单,她本人不知道这条法律是什么内容,领事让她们这样给拒签人员理由。我在网上发布了这条法规,——没人知道其内容。捷克领馆很雷人,给我们一条很难查到其内容的法规,这不是耍我们吗?要么就不给理由(这也是一个常规),要么就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理由,现在给我们的理由算什么呢??!!
10日知道结果,我们不可能再签申根了,也已经很难安排其他国家的旅行了,机票只能退票。退票费,签证费,两次上海交通和住宿费用,每人损失2200左右。这半年来的准备,我们的失望心情,以后申根签证的困难,这些损失是无法拿钱来衡量的。
捷克拒绝了我们,回头再想想,其实我们以后也不是非要去捷克不可。捷克不过是欧洲的一个国家,他们有的风景在其他任何欧洲国家都能找到。不要说大家熟悉的西欧和南欧,中东欧还有很多国家值得我们去,斯洛伐克、波兰、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乌克兰、匈牙利等等……都是“神秘,浪漫,更有吸引力。”这次捷克拒绝了我们,我们也永远地拒绝了捷克!虽然我们每人损失了2200,但是更多的旅行开销还在我们的帐户上,我们将用在欢迎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那里!很高兴,我不用再去听那来自捷克领馆的、令人讨厌的中国声音,也不用再去对着那面审犯人一样的镜子。
捷克拒签了我们,我们也永远拒签捷克!
楼主提到的拒签文件和条款是下面这个吧……疑惑的是为什么使用的是拒绝长期签证的条款……
326/1999 Sb. o pobytu cizinců na území České republiky a o změně některých zákonů
http://portal.gov.cz/app/zakony/zakonPar.jsp?page=5&idBiblio=48225&recShow=82&fulltext=&nr=326~2F1999&part=&name=&rpp=15#parCnt
§ 56
Důvody neudělení dlouhodobého víza
(1) Dlouhodobé vízum, s výjimkou víza k pobytu nad 90 dnů za účelem strpění pobytu na území z důvodu podle § 33 odst. 3, ministerstvo cizinci neudělí, jestliže
...
e) předloží padělané anebo pozměněné náležitosti nebo údaje podstatné pro posouzení žádosti v nich uvedené neodpovídají skutečnosti,
...
Google Translate (英语):
326/1999 Coll. on the residence of foreigners in the Czech Republic and amending certain Acts
§ 56
Reasons for denial of long-term visa
(1) Long-term visa, with the exception of a visa for over 90 days for leave to remain in the territory because according to § 33 paragraph 3, Department of foreigners granted if
...
e) submit false or amended terms and information relevant to the assessment of the application contained therein are not facts
...
Google Translate (中文):
居住的外国人在捷克共和国和修改某些行为
§56
长期签证的理由拒绝
(1)长期签证,签证的例外,因为根据第33条第3款,系外国人准予许可留在境内超过90天
...
E)提交虚假或修订的条款和评估包含的应用程序相关的信息,其中不是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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