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瑞士个人旅游,需提高以下资料:
1、提供确认函,声明在瑞士逗留的目的只是旅游观光。对于探亲访友或是公务出访,须按照其他的规定申请
2、提供确认件,证明所有的旅行和住宿费用已经支付。
3、提供详细的全程旅行日程安排 (包括在其他国家的停留情况)。
4、酒店订房确认函。
5、机票预订单 (只有在大使馆 / 总领事馆批准签证申请的情况下,再去购买机票)。
6、申请人离开瑞士后,至少仍有3个月的有效护照。
7、正确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的签证申请表。
8、提供声明,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瑞士。
9、适用于护照的近照。
10、如果不是直接从瑞士返回中国,须具备离开瑞士后要入境国家的签证。
11、提供包括整个行程的境外医疗事故保险
瑞士驻华大使馆电话:(010)653227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