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10个工作日(只周一、周四上午8:30至9:00办公)
一、签证材料要求及顺序
1. 照会
2. 照会译文
3. 邀请信原件(如还需前往其他申根国家,需提供该申根国家的邀请信)
4. 费用证明(英文,由付费单位出具,必须注明医疗保险由谁承担,需加盖单位公章、贵宾签字)
5. 本人国际信用卡(必须是带有VISA或MASTER标识)正反面复印件
6. 国际旅行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7. 英文电子机票行程单
8. 签证表一份(使馆要求必须为原表),照片(白底彩色照片)1张贴于签证申请表上,1张别在护照信息页上
9. 所有材料不能共用,必须每人一份
二、签证情况
1、入境签证
捷方根据申请人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时间的入境签证。
2、过境签证
凡经捷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超过24小时应申办过境签证。我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如过境德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必须提前办妥捷入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须先办妥前往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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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外交部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