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签证作为东欧国家之一的签证,申请相对其他欧洲国家而言,注意事项更多一些,本文就匈牙利签证须知及注意事项做简要介绍,而且特别注意,签证只是准许入境的初步许可,并不意味着签证持有者可以随意入境。旅行者可能被要求出示其在匈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其不能出具,可能被边境遣返而不允许入境,因此在东欧国家入境时请一定要多了解一些相关手续,毕竟遣返率而言,东欧国家算是比较高的一些区域。
签证决定
签证申请决定由领事做出,其他匈牙利或当地行政官员无权对任何申请做出决定。
为核实签证申请,领事将有权:
对每个案件核查入境禁令(SIS);
调查申请人原有签证;
对特定案件与其他成员国权力机构进行磋商;
与匈牙利外交部和移民局磋商;
与其它申根国驻外机构磋商;
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在现有申请材料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或证明。
法定签证申请受理时限为不超过30天。
签证拒绝
对于申请的怀疑或禁令,领事机构有权拒绝该签证申请。
拒绝原因包括提供虚假文件。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领事机构领取申请拒绝通知书。
应申请人要求,签证申请拒绝通知书应以书面形式出具。
拒签决定一旦做出,申请费概不退还。
签证申请拒绝一旦做出则不能更改。然而,申请人可就该程序提出上诉。该申诉先由领事机构贵宾审核,在提交外交部审理。
签证申请被拒绝后,申请人可以随时递交新申请。新申请递交时需重新缴纳签证申请费。
穿越国境
1、关于管理人员流动及穿越国境的条例(2006年4月13日出版于OJ L 105)中对进入成员国边境有着明确的规定。凡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如果为需要签证的第三国公民)只允许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入境。
2、入境许可首先由领事机构针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签证的颁发意味着领事机构已认为申请人符合入境标准并同意颁发签证。
3、入境许可将在申请人到达成员国边境(陆地、海岸、空港)时由边境管理官员进行第二次审核。如果边境警方认为该已持有签证的申请人不符合入境要求(例如: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入境居留期间的生存方式及生活来源),即使其拥有有效签证,其仍将被拒绝入境。
注意!签证持有者应随身携带能证明其入境居留状况的文件以便于在欧盟边境检查时出示。
工作时间
递交签证申请: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
领取签证申请:周一至周四14:00 – 16:30,周五9:00 – 12:00
相片要求
申请签证需要相片一张,该相片须达到如下要求:
拍照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是彩色照片,尺寸符合证件使用(35-40毫米宽);
真实、干净、效果好,包括面部全部(显示整个头部及肩膀),背景为浅色;
正面照。可以戴眼镜,但眼睛必须清晰可见,并且镜片不反光;
非宗教原因不得佩戴头饰,只有宗教原因才可佩戴头饰,但面部细节必须清晰可见,并且头饰不能遮盖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