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 个人旅游签证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5-10 工作日为参考时间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1. 护照原件以及复印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2页空白页。
2. 签证申请表
3. 3张近期白底彩照(3X3.5CM)
4. 往返机票预订单
5.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 申请人的财产证明:证明其有经济能力足以作为旅游者在境内停留。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1)信用卡/银行卡近6个月的对账单,差一个月也不行
2)银行存款冻结单(至少5万元)冻结至少6个月
3)房产证仅作为辅助材料
7. 行程表,要求具体到每天的游览行程(到达城市以及预计入住的酒店,最好标注地址。)
8.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9. 如是受邀请,需哥伦比亚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10. 需哥伦比亚邀请人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对受邀人停留和离开哥伦比亚承担责任并有经济清偿能力。
备注:申请旅游签证原则需要中方以及哥方旅行社的担保函。如果不提供担保函。即使有过很多南美以及欧洲纪录,也还是对材料要求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