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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居延边塞生活漫谈

 

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在反击匈奴人的战争中,霍去病从今天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出鸡鹿塞,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北部迂回到居延海,然后沿弱水(额济纳河)南下,扫荡祁连山下的匈奴人,那片后来被称作河西走廊的地方正式归入了西汉帝国的版图,并成为汉王朝向西发展的通道。

为了屏卫新开发的河西四郡,汉武帝于前104年在古居延海附近设立了居延县,筑起居延城。

两年后又下令在额济纳河沿岸及居延海南部垦区修筑了约250公里的塞墙和烽燧、障城,将居延城与南面的张掖郡连接起来。这段防线通常被称为“居延塞”,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具象征性的边塞符号。

居延塞的一头是汉王朝新开通的河西丝绸之路,一头连缀着亚欧大陆游牧民族迁徙往来的草原之路,因而显得非常敏感和重要。汉代以来,凡是占有河西走廊的中原政权或是割据政权,都要在这里置戍屯守,拱卫河西郡县的安全。

两汉时期,人们的书写载体主要是竹木简牍,由于当地气候干旱、降水量极小,地表二十几厘米以下的竹木制品,可历经两千年不朽,出土如新。

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在额济纳旗的30多处汉代遗址,经过3次系统发掘,陆续出土了33000余枚简牍,是世界著名的文明遗产,我国20世纪重大考古发现之一。

在额济纳旗,由达来呼布镇沿额济纳河畔的戈壁滩南行,沿途可以看到许多尚可辩认的汉代烽燧。南行24公里处有一处重要的汉代城堡,当地人称“破城子”,蒙古族牧民称“呼沁浩特”,而考古人员则称之为“甲渠候官遗址”。

这是一座边长23.3米的正方形鄣城,现存城墙高约4.16米,墙厚4~4.5米。外围还筑有边长约46米的坞墙,形成一个屯兵院落。这就是汉代居延都尉府下辖的甲渠侯官所在地。

居延都尉府遗址。这是内蒙古考古队近年航拍的汉代居延地区最高长官居延都尉府官衙遗址,如今其四面都是巴丹吉林的漫漫黄沙。(塔拉摄影)

当时额济纳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是居延都尉,下设殄北、甲渠、居延、卅井4个侯官,分段统领沿线的120余座烽燧。每个侯官下辖若干个“部”,每个部管理若干个烽燧。每个“部”、每座烽燧都有自己的名称。

由于甲渠侯官防区的河东是西汉居延县的垦区,居民生活区,所以这一段烽燧的密度较大,平均800-1500米就有一座。执掌这里的甲渠侯官,根据汉代官员秩品,是一位“比六百石”的中下级军官,相当于居延县令的待遇。

1930~1931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在此发掘出5216枚简牍,从而断定这里是甲渠侯官的治所;1973-1974年,甘肃省考古队在这里又发掘出7715枚汉简,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惊羡,被誉为“汉简宝库”;1999~2002年,内蒙古文物考古人员在甲渠侯官所属的几个汉代烽隧发掘出500余枝汉简,以发现汉简著称的内蒙古,终于有了自己的汉简收藏。

一批又一批汉简的面世,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汉代底层社会的认识,把那些传统史书不曾记录,不屑关注的边塞风情展现在今人面前。汉简的文字,让这片戈壁荒沙所掩埋的社会生活场景,变得生动起来。我们得以穿越时空,窥探两千年前那一帧帧鲜活的社会影像。

居延边塞戍卒们的日常职守

在居延各烽燧不同时期的戍卒名藉记录中,能够看出,在这条约250公里的烽燧线上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壮男子,他们出身于两汉时期的近30个郡和封国。

这些士卒大多出身于农民,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西北边地,很多人仍然是官府的“田卒”,仍然屯垦务农,维修房舍、兴建军事设施;他们中的“河渠卒”负责开渠引水,开凿水利工程;守谷卒、仓卒、库卒等负责保卫粮储设施,军备物资;每十名士兵有一名“养卒”,负责做饭。

此外还有负责卫生的除道卒,负责内务的府卒,负责传递信件的邮卒等。这些包含十几种分工的士兵,各司其职。其中又以驻守烽燧、障城的戍卒最为重要。

当时的居延塞沿线烽燧是一个边境暸望警戒报警系统,每个烽燧相当于一个哨所,既守卫着身后河东的垦区,又监视着河西的戈壁滩,观察是否有匈奴人南下。发现敌情后,烽燧守卒要视不同情况用桔槔或辘轳升举布制的“表”或“蓬”,或是升举燃烧的烽火,或用烟灶放烟,夜里则要升举“苣火”或“燃薪”。

敌情可分为尚在塞外、已经入塞、正在进攻亭障等不同情况;敌情大小又可分为十人以下、十人以上、五百人以下、千人以下、千人以上等不同的警报等级。升举信号也分别有上下、左右不停地摆动或直升不动等形式,类似今天的旗语。还可用不同的信号、不同信号形式的组合表示不同警报级别和敌情状况。

遇到阴雨或沙尘天气,能见度差、不能升举苣火等情况,必须驰马或跑步传递军情。居延都尉府为此制定了较为繁复的《塞上烽火品约》,以保证各烽燧传达敌情信息准确无误。这应该算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军事条令。当然,戍卒们也要把它背得烂熟于胸。看到邻燧发出什么信号,自己转发了什么信号,都要记录在案。有汉简记录,某个烽燧看错了烽火信号,导致误判敌情,该部的侯长连坐被贬。

在烽燧线西面二三百米处是两道平行的塞墙,两道墙中间就是所谓的“天田”,过去人们对史书上记载的“天田”究竟是什么,总是争论不休。从汉简中得知,天田实际是一条由细沙铺成的侦迹线,也有拦截示警的作用,如有人员进出,必然要在沙面上留下痕迹。当时250多公里的居延烽燧线上都有这样的天田,额济纳旗现存可辨识的天田遗迹约170公里。

居延的戍边士卒每天都要“耕画天田”。所谓“耕画”,如同今天跳远比赛时平整“沙坑”、刮扫沙面,以便能清晰地看出越界人员留下的痕迹。

两千年前的额济纳河畔,每天清晨都会出现例行“日迹”的戍卒身影,所谓“日迹”,就是每天巡视沙面上的痕迹,判断是否有人畜出入边界。甲渠侯官属下的各“部”所辖烽燧的戍卒巡视时,要随身携带专门的“券”“符”,巡视至两个相邻管段交界处,两个巡防区的戍卒要互相在对方的券或符上刻画标记,表示自己一方当日已巡视到界,回去后交给各自的长官查验、确认,写入每天的执勤记录,每月整理成簿册上报。

当时向各个烽燧、障城传递或转发的命令、公文称“邮书”,传递的时间,经手人、接收人、起讫时间、起讫地点都要记录。不同级别、不同距离的邮书传递所需时间也有规定,超时、超程者受罚。正是这些奔波于各个烽燧间忙碌的邮卒,让整个居延塞连成一个有机的防御体系。

每个烽燧的戍边士兵都要把当天发生的情况记录下来。需要记录的东西很多,不仅是敌情,也要记录自己的日常值守情况,包括武器装备、戍守器械、仓储物资、粮食的领用消耗等,以及平时如何维护、保养、修缮烽燧和障城。甚至士兵的身体状况、需要解决的问题,临时额外从事杂役情况,做了多少,都要说明,也要记录在案,向上级报告。

这样,甲渠候官处就集中了大量下属各部及所辖烽燧戍卒上报的文书,也集中了张掖郡和居延都尉下发、转发的各种文件、命令,乃至朝廷的诏书抄件。特别重要的文书,被存放在障城内一个6平方米左右的小室,大部分的过期简牍都是作为废弃的垃圾,堆放在障城外,被沙土掩埋下来的,就成了今天考古人员的“宝藏”。

汉代居延兵民的日常生活

汉代居延的戍边官兵都是可以携带家眷的,这些家眷与居延县的其他平民混居在一起。

从汉简中看,居延县下有4个乡,80个里,每个里大约二三十户左右。居民大多为三四口之家,两人或五人以上的家庭是少数。从居延汉简中所反映的乡里设置及戍守规模看,汉代居延县的常驻人口应该在1.5万人以上。对于汉代来说,算是一个小县,对于那片戈壁绿洲来说,人口却达到了古代社会的峰值。毕竟,直到二十多年前,额济纳旗的常住人口,也不过一万多人。

虽然很难用“世外桃源”形容这个边地要隘,两汉交替之际,天下大乱几十年,偏处西北一隅的居延却远离战火,保持了社会安定,人们的日常生活照旧,汉简中看不出改朝换代带来的社会动荡。

汉代也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居延当地的居民们以里为单位居住在有围墙的“城堡”里,门牌按顺序和方位分区编号,每个里由“里正”“里胥”“父老”等负责管理,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早上“里正”“父老”负责开启大门,天黑后围墙的几个大门就会关闭。

平民及戍卒家属出远门,多是到其他县域市贩、探亲。须先向乡啬夫(相当于乡长)提出申请,乡啬夫再向县衙申请签发证明身份的文书凭证。县里给居延平民出具的证明上一般都要注明“毋官狱征事”,换作今天的语言,就是证明该人“没有犯罪记录及逃避赋税行为”,算得上是两千年前的诚信记录。

此外往往还要写上性别、年龄、身高、肤色、体貌特征,以及办什么事,携带什么物品,同行人有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写给哪个关口等内容,类似通行证、介绍信。途经要道的关口,驻守关吏要查验、记录出行证明的内容、时间,哪个地方机构传来的,谁出具的证明,登录出入关口者的姓名等。回程路过关口,也要记录,一如今天我们出入某些大机关门卫查验的内容。

那时居延地区的粮食作物有粟(谷子)、黍(粘黄米)、稷(不粘的黄米)、大麦、小麦和大豆,两汉时麦子磨面和面粉发酵技术尚未推广,人们还不懂得各种面食制作,吃麦子主要是“粒食”,亦即煮饭吃。因而耐旱、耐寒的谷子是主要农作物,主食通常是粟。

边塞戍卒有定额的粮食供给。桓宽在《盐铁论》中记载说:“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说明汉代内地成年男子一般的口粮标准是日食粟一斗,而居延的戍卒饮食定量是每人每天“粟一斗一升”。

粟是小米原粮,汉代的一斗一升粟舂成粗米(粝米)约1050克,碾成精米不到880克。今天我们吃的完全去壳去皮的小米就属于精米。依据秦汉法律规定,只有身份达到一定级别的人才有资格食用精米,戍守居延的低级小吏和普通戍卒,只能是吃粗米,每日1050克粗米定量在古代也算是很高了。

戍边官兵的家属也编录名册,官府按月配给谷物粮食,依男女老幼每人每月一石一斗六升到三石粟不等,可加工成约为今天22~58市斤的粗米。古代平民的饮食结构中,粮食居于绝对主导,不似今人那样有丰富的肉、蛋、奶可搭配,农民和士兵的粮食摄入量远较今人高。即便如此,相较其他地区,居延地区的粮食供应相对充裕。

由于祁连山冰川雪水孕育的古弱水,在今天的额济纳旗土地上,形成了古代居延绿洲和额济纳河绿洲两个特殊的生态系统,自汉代开始,长期是嵌入我国北方传统游牧地带的一个农业孤岛。

汉代沿额济纳河流域先后开垦了大量耕地;伴之以大规模的水利设施兴建,甲渠侯官的“甲渠”,就是得名于一条人工修凿的大型灌渠。居延地区的粮食亩产略低于内地平均水平,若考虑人均土地面积比内地高得多,居延的个人劳动生产率可能要比内地高许多。

居延垦区是当时全国边地开发的样板区,也许是居延地区的农垦成就让朝廷欣慰,汉武帝末年,中央负责农业的官员“搜粟都尉”赵过总结出一种先进的耕作技术“代田法”,就是首先在居延试点推广的。居延边塞的屯田看来很成功,在居延汉简中可以看到,居延地区有很多余粮可在市场交易。

西汉历史上不仅“盐铁官营”,也经常把酒管起来,禁止私酿、私自贩售。那是朝廷在与民争利,大概也是为了节约粮食。若非节日遇有朝廷特准“天下大酺”,汉朝平民很多时候是不能随意酿酒聚饮的,居延地区似乎是个例外。由于西北地寒,居延的饮酒风气盛行,酒的交易量很大,汉简中不仅有大量买酒记录,还有邀请他人聚饮的请帖简,下层戍卒也会聚两三人买酒聚会。

汉简中常见当时的居延人用“足衣善酒食”“愿调衣进酒”等字眼祝福他人身体健康。那时的酒,还都是发酵酒,相对充裕的粮食,也为酒的酿造提供了条件,民间能够大量私酿。所以,简牍中也有群饮遭罚的记载,官府一再申明“禁酤酒群饮”。一片汉简记录了一个士兵擅离职守,到另外一个“亭”聚会的情况,这名开小差的士兵显然是受到了处罚。

气候干冷的西北边地,无霜期短,昼夜温差大,水资源宝贵,历来缺乏蔬菜。居延汉简记载的食物里,谷类农作物与肉类居多,蔬菜较少,水果几乎看不到。居延市场上的蔬菜仅有几种,而且价格奇高。在物价水平较低的西汉时期,一束葱值4枚五铢钱,一束韭菜3枚五铢钱,一束毋青(蔓菁)2.5枚五铢钱······而居延的粮价最低时,1石粟仅仅60钱,粮价偏高时,1石粟或大麦原粮也就是110钱,1斤肉也不过3钱。

可能是由于蔬菜少,居延的士卒每人每月配给三升食盐,估计是用来腌制咸菜和咸鱼、咸肉的,以弥补副食的匮乏。由于豆类相对黍稷类粮食便宜得多,边塞普遍制作一种“酱”(豉),成为当时军士主要的副食。

汉简里记载有那时边塞军人的食品搭配:“酒三斛,黍米二斛,酱二斗”。“酱”是边塞官兵佐餐下酒的主要食材。不止戍卒日常生活缺少蔬菜,官方的迎来送往,也缺乏蔬菜佐餐。一个简册披露,王莽当政时,朝廷派出钦差赴居延地区慰问戍边将士,抵达居延南面的关口时,守关的27名官吏集体宴请钦差,宴会主要是粱米(上等粟米)、稷米和两只羊,外加酒二石。不见鸡、鱼、蔬菜,调味品只是盐、豉、荠、姜之类。

汉代西北边塞的公款吃喝显然也有限制,这次公务性质的宴请花销还是当地的官兵“凑份子”集资的,上述食品加上其他费用,27名边吏每人出了55钱。汉简中还可以见到其他“集资”记录,一份发放薪俸的“工资表”显示,某年甲渠侯官属下的107名官吏为祭奠一位将军,每人捐出自己一个月的俸钱,共捐出了108850钱。

边塞官兵粮饷、薪俸往往不能按时发放,常被拖欠两三个月,有的甚至长达八九个月之久。所以汉简有许多赊买物品记录。反映在边塞官兵发放薪俸的“工资表”上,较为常见的是戍边官兵偿还各类欠款和补发薪资的记录。

当时居延地区的最高长官是居延都尉,也是当地“工资”最高的人。他的级别是“比二千石”,算是汉代的“中高级干部”了,每月薪俸12000钱,西汉物价低时,这些钱可以买3~4头役牛,物价较高时可以买1头牛。居延县令和甲渠侯官的月俸都是1200钱,西汉宣帝至平帝时可以买400斤肉,约合今天的210市斤;乡啬夫(乡长)720钱,可以买240斤肉,约合今天的127市斤。

居延地区无法养蚕种植桑麻,也不见专事缝纫的手工业者。官家提供的粮食尚可果腹,官兵身上的衣装是一笔巨大的开销。无论西汉还是东汉时,居延的丝麻布帛类织物价格普遍比内地高出几倍。大概是政府统一配发的服装在边地不足以御寒,所以汉简中有许多戍卒买卖衣物的记载。

相较而言,裘皮类衣物稍便宜一些,丝、丝絮和丝织服装明显高出许多。一领丝锦棉袍动辄2000钱或2500钱。当时一亩地的价格为100钱,住宅价格较低时,一处也就是3000钱。一领体面的棉袍穿在身上,差不多等于一处住宅。

东汉初年,朝廷屡下诏令,对天下吏民的婚丧嫁娶、林木保护、耕牛耕马保护等作出规定。那时的居延边塞,娶亲嫁女禁止大操大办,也禁止滥杀马牛、毁林伐木。

建武四年(公元28年)甲渠侯官的几个上报文书中申明,在自己的防区内,部吏庶民嫁娶花费“毋过万五千”;在农忙季节“毋得屠杀牛马”;根据朝廷诏书,自己属下部吏“毋伐树木者”等等。学者们也许会用现代语言评说,这是在禁止奢靡之风,保护农业生产力,保护自然环境等等。总之,古代居延的日常生活中,也是要遵守许多法律规范的。

两千年前的民事官司

为了补贴家用,或是改善生活,当时居延官兵兼做买卖很普遍,有汉简记录,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底,甲渠侯官属下的一个部的侯长私自打发一名戍卒到市场上卖羊,耽误了一天“日迹”,被告发到居延都尉那里。边地官兵经商,免不了介入债务纠纷,以致债务诉讼。

居延简中涉及低级官吏、戍卒的债务关系的简很多,经常出现不能按时还债的边吏姓名,还有多次追讨欠款的记录。债权人私下催讨无果后,往往要诉诸官府。官府一般是向债务人(被告)查验核实,当事人承认欠债后,由欠债人一方的上级长官负责处理此类纠纷,一般是直接从他们的俸钱中扣取以偿付债权人。

甲渠侯官障城内还出土了一个完整的司法调查文书简册,共36枚木简,记载了当时一个官告民的案例。

东汉建武三年(公元27年)时的甲渠侯官是一个被尊称为“粟君”的人。这位甲渠侯官也不满足自己每月那1200钱的俸禄,雇人为他捕鱼然后在集市上出售赚钱。这一年他打发自己的两个属下--令史华商、尉史周育运送5000条鱼去张掖郡所在地觻得县贩卖。华商和周育不知是不想去还是有事走不开,一个拿出一头八岁口的黄色公牛外加15石谷物,另一个拿出一头五岁口的黑色公牛,外加40石谷。

两人把这两头牛和粮食一起交给粟君充当运输费,让他另外雇人贩卖。甲渠侯官粟君找到一个为自己捕鱼的雇工寇钦的父亲寇恩去为他卖鱼。

临行时粟君让寇恩从华商和周育交来的两头牛里任选一头,外加27石谷子充当雇佣费。那时正是居延地区物价飞涨的时候,粟君要求寇恩将5000条鱼卖出40万钱,回来交给自己。结果由于市场行情不如意,鱼没有卖出40万钱,寇恩只好把原本充当自己佣资的那头牛也卖了,鱼钱和牛钱加在一起也只有32万钱,都交给了粟君的妻子。

寇恩因鱼没有卖出好价钱而害怕粟君不满,回来路上又买了2石大麦(时值6000钱)、肉10斤(时值3000钱),连同自己的一根大车轴、羊皮口袋、两根挽车用的牛皮绳及几件其他车上用品,总计价值24600钱,都放在粟君妻子的车上了。

霸道的粟君不顾自己的妻子也随行贩鱼,了解实情,反而向居延县衙控告平民寇恩。说他尚欠8万钱卖鱼款,“借走”一头牛也不还……云云。

居延县衙让被告寇恩所在乡的乡啬夫(相当于乡长)传讯被告,寇恩在做讯问笔录时讲了事实经过,又补充了新的情况:自己的儿子寇钦为甲渠侯官捕鱼3个月零10天,应得工钱20石谷,按当时的市值约8万钱,加上自己放在甲渠侯官妻子车上的物品,还有自己为粟君的妻子赶车二十多天,也没结算工钱,因而自己不但不欠甲渠侯官的钱,反而是甲渠侯官亏欠自己的钱,等等。

在乡啬夫向居延县上报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粟君可能是急于向寇恩追讨“欠款”,又将案子捅到了居延军队系统的上级部门居延都尉府。都尉府下令再次详细验问寇恩,乡啬夫遵命又一次传讯寇恩,查实了有关情况。

根据两次讯问和粟君的“控告”,乡啬夫写了一个综合报告,认为验问结果说明,寇恩已经抵偿了粟君的鱼钱,不应当再给粟君任何钱物······

据此,居延县向甲渠侯官移送文书,文中似有指责粟君“为政不直”的内容。

粟君虽然身为军官,行事蛮横,有雁过拔毛的恶习,遇到债务纠纷,还是要借助诉讼,并未打上门去逼债。乡啬夫调查取证过程还算公允,没有因为粟君是比自己大的官而袒护他,验问结论也未受上级机关的影响。

从这个案件看出,汉代的刑事案件与民事诉讼已有区别,并不像某些影视剧表现的那样,不论何种纠纷,一律执拿被告到庭械问。而是先让被告所在地的基层官吏讯问,被告人有自证的权利,军官和平民作为民事主体还是平等的。

虽然乡啬夫只是协助办案没有审判权,简册中也没有“定谳”文书,我们看不到最后的裁决,从当时的司法程序上看,平民寇恩好像要赢得官司。可见,两千年前在荒僻的西北边地,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司法公正。

汉代居延边塞兵民的节日


祭祀土地神的“社祭”,是祈望丰收、庆祝收获的日子,秦汉时期基层居民的每个“里”都有自己的“神社”,即所谓的“春秋之祠”,每年分春秋两次祭社。这是一种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民间信仰,在中国两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中,一直属于普通百姓居家过日子的必须开支,节省不得。

“社祭”往往以“里”为单位,由“里主”“里师”管理神社,招呼乡民祭社。在居延地区,这项开支包括购置黍米、稷米、酒、鸡等等,一般居民需要300钱左右。下级军官和戍卒通常也要购买牛、羊、猪肉,备置大量的酒,参加军事系统的社祭,祭祀结束后可以分食祭品,费用由参加祭社者均摊。

两汉时期,年终腊节是最重要的一个节日。通常是在每年冬至之后的第三个戌日,旨在祭祀先祖与民间信仰的众多神祇。腊日也是一个可以喝酒吃肉的日子,上自皇室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要欢聚宴饮。

普通农家在日子来临前几个月就要准备冬酒、肉干等祭祀用品。腊日之前,皇帝要向百官、将军、诸侯颁发钱物,过节用品,各级官府也要向属下官吏发放钱、米、肉之类。

这种“集体福利”在居延边塞也不例外。居延汉简中有一些边塞官府向戍卒和基层小吏发放“腊肉”和过腊日补贴钱物的记录,甲渠侯官遗址甚至发现了记账人员移交腊日分发钱、肉的账簿文书简册,包括分发腊肉、腊钱的数量,领取人员的名字及时间等。

从这些记录中可以看到,最底层的戍卒或戴罪戍边的刑徒能够分得半斤(汉代的半斤约为今天的二两五多)腊肉,腊钱30钱。燧长及其他小吏则领到80~120钱不等。领取钱物的人,除少部分是士卒本人外,多半是他们的母亲、妻子、子女等随军眷属代领。领取腊肉的时间通常是腊日的前几天,可以想见在困苦的边塞生活中,他们过节置办家宴时其乐融融的场景。

腊日也是驱除疫鬼的日子,要悬挂桃木人偶,画虎于门,除凶纳福。居延汉简中有许多宽似木牍的简片上画有人面图形,口鼻眼俱备,嘴上和下颚都描画髭须或长髯,眉眼夸张,面目狰狞。

简的下端往往削尖,似乎是为了便于插户饰门。甲渠侯官遗址还出土过绘有张开“羽翼”的飞虎图案的木板。学者认为,这些都是用于辟邪的“恶神或鬼怪之木偶”,出土的数量大,说明使用的普遍,这应该是居延边塞的戊卒们和他们的家属过腊日时插在烽燧、障城、住所门户上的祓除不详、迎纳福瑞的桃符。由这些特殊的牍版可以看出,年终大祭时的边塞,也和内地城镇一样,充溢着节日的气氛。

汉代居延边塞的教育和医疗

汉代是比较看重基层小吏乃至普通戍卒的文化教育的,汉高祖刘邦时的丞相萧何制定选录低级官吏标准,就是考识字多少,看写字好坏。

居延简牍中发现有《九章算术》以及秦始皇时期李斯作的《仓颉篇》、汉代史游作的《急就章》等书,实际都是秦汉以来教习学童的识字、写字的范本,算数课本。有的残简单字重复,同一个字写十几遍,且有反复刮写的痕迹。这些应该都是习字简,类似今天小学生的练字作业。说明两汉时期的居延边塞,存在着针对普通戍卒的初级识字教育和算数教育。

毕竟,士兵来自五湖四海,方言各异,文字书写显得尤为重要。每一名正常履职的下级军官、普通士卒,都要懂得干支计日,正确地计算日期,能够看懂命令、律令,记录和报告每天的戍守情况,传递情报,接受指令,记诵“烽火品约”等军事条例,熟悉条例规定的敌情分类,迅速确定应该发出的烽火信号等级等,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能写会算。汉简中常常有上级官员检查烽燧戍卒掌握《烽火品约》情况的内容,不合格者会受到处罚乃至罢免、下狱。

从汉简中还可以感觉到一种古老的人文关怀。简牍下发的律书一再申令“文理遇士卒”的要求,要有病“致”医药。戍卒受到殴打等人身伤害,可以向上举劾、申诉,上级部门往往也会责罚当事人。

戍卒生病可以休假,汉简中能够看到那时戍卒的因病请假报告,批准记录,病愈销假记录。还可以看到,基层官兵的这种请假,需要上报居延都尉府批准,各烽燧的燧长、部长乃至甲渠侯官似乎都没有权利准假。

边塞生活是艰苦的,居延地区冬季干冷,夏季炎热,简中有士兵抱怨“地热多沙冬大寒”。由于缺乏蔬菜,没有水果,内地戍卒不适应,伤寒(多指感冒)、痢疾,腹胀、跌打损伤,外伤感染等,都是当时边塞常遇到的非战斗损伤问题。各个烽燧有常备药囊,日常风寒,轻微外伤、跌打损伤等,是可以自己服药或包扎处理的。

居延边塞有一套“吏病及视事”记录制度,管辖几个烽燧的部侯长每个月有下属士卒患病者名录,一年中戍卒因病去职及如何恢复也有完整的记录。包括什么时候受伤、染病,休息多长时间后恢复视事,各个烽燧都要报告,燧长生病要即日申报。这种报告逐月逐日记录,年底归档,藉此了解官兵的疾病和医治情况。

边塞戍防系统中的随军医疗机构比人们想象的完备,有专门的“官医”。汉简记录中,居延都尉府有“府医”“官遣医”,同时还有“医长”“药长”,好像医药是分家的,各有专司。

据简牍记录推测,当时的官医也是逐个烽燧巡回问诊的。官兵生病上报后,都尉府可能会派出医生,治疗情况也要记录下来,一如今天的病历。从士卒领取药品的记载可以看到,药品包括丸药、膏药、饮药汤剂、散剂等,明显属于当时的“成品药”。居延市场上有药材交易的价格,未见成品药的交易记录,成品药应该是官府配制的,属于“公费医疗”的开支范畴。

也有病患之间不见面的疾病诊治,医生可以根据上报文书中描述的戊卒病情状况,在返回的书信中开出“医方”。有时朝廷还把宫中太医的医方以国家诏令的形式发给边关,指导治病。有学者根据居延已发现的涉病简牍推算,当时边塞官兵的发病率为4.28%,治愈率达到77.65%。

塞上战死的基层官兵,家属能够得到丧葬费和抚恤金3~5万;下层官兵病殁,官府例给小棺材一具,一身官衣,若干丝麻及丧葬费240钱。可见,当时边塞公职人员和普通士卒不仅能得到基本满足生理需求的物质供应,也能够享受一种基本的健康福利,有较为人性的抚恤制度。

今天的额济纳旗几乎是我国最大的县级行政区划,面积约11.5万平方公里,那是很多历史学家们神往的土地,对大多数游客来说,那是一片陌生的荒漠。居延塞被历史的尘埃堙没得太久了,感谢居延汉简的发现,弥补了史籍记载的许多缺失,不仅丰富了我们对于汉代历史的认识,也使我们看到,在内蒙古最西部的那片苍凉的土地上,两千年前的人们是如何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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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久愚,内蒙古大学出版社。中国民族学会昭君文化研究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北疆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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