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杂粮比例日趋减少。城乡居民饮食结构有很大改善。家常主食为白面、大米制做的馒头、面条、干饭,城镇居民食烧饼、油条、蒸包、水饺、馄饨、油饼、面包等花样食品较为丰盛。家庭收入较高者,肉、蛋、奶及各种水产品已成为家常食品。普通家庭常食的蔬菜有白菜、菠菜、芹菜、萝卜、韭菜、黄瓜、辣椒、土豆、西红柿、藕及鲜菇等。至于饼子、煎饼、窝窝头、杂面条、咸菜、小豆腐、绿豆小米稀饭等已成为调剂口味的传统小吃。
上菜的顺序、摆放的位置也有一定规矩。一般是先凉菜后热菜,通常各半;大一些的宴席,都有整鸡、整鱼。阳谷爱上布袋鸡、八味白鱼,聊城、东阿几县市农村则偏重于清蒸鸡、糖酥鱼。鱼,必须全头全尾,端来时以肚对主客,上鸡、鱼之前必斟满酒。食鸡、鱼时,全桌人必干杯,过后再分别向主客敬酒。等主客催促用餐时,先上馒头,再上8个碗或10个12个碗。上席时通常以洋粉(用细粉条或粉丝饪上荤汤)为先,以糖饭结束,中间有方肉、条肉、藕合、肉丸子(或四喜丸子)、闷子(俗称府冷鸡)、醋白菜、烧排骨、红烧鸡块等8~16种不限。其中“丸子”这一道菜,只能在中间时上桌,绝不能最后上。据说最后上丸子,对客人不尊重。吃菜也有一定讲究,主客不动筷子,
其他人不能先吃;鸡头必须是主客家桌上的长辈人吃,其他人不能吃。据说,这种风俗兴于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当乞丐时即爱吃鸡头,当了皇帝后,与他同桌用餐.,谁要吃鸡头就有杀身之祸。临清、高唐一带有“客不翻鱼”之风俗。进餐时,主人首先将鱼眼抠出敬于客人面前,被敬之人则以筷将鱼眼于鱼身上一抹,请大家同吃,然后再吃上面的鱼肉。如果客人先翻鱼身,则是对主人不尊重。鱼,一般由主人翻,并且翻时不语或日“正过来”。敬酒也有许多礼节。主人或陪客者提议举杯,然后全桌人起立连敬主客3杯;3杯过后,再轮流给主客敬酒。敬酒者必须先喝,或是与主客碰杯同饮,然后客人回敬主人。凡有新客,必用上等酒具。,酒具一般为粗瓷小酒盅、锡酒壶,后多用有机玻璃等。
城乡居民均有饮茶的习惯。一般农民只在节庆或待客之时,平时仅饮用白开水或以小杂粮熬制的米汤,故农村有称喝水为“喝汤”者。近代后,城乡居民不仅以茶待客,而且有的家庭饮茶已成嗜好。居民喜饮花茶,而且档次也不断提高。在城镇的少部分高收入居民中,各种冷饮及低度酒已开始成为家常饮料。嗜好饮酒者也越来越多,并逐渐由低档酒向高档酒发展。
境内回族居民的主食与汉民无异,但有关饮食的禁忌很多。主要禁食动物血液,自死的禽畜、猪肉、驴肉、骡肉、凶禽猛兽及其他非反刍动物。回民出售清真食品的商店或摊点一律悬挂画有清真标志的“汤瓶壶”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