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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组团社组织出境旅游活动所应具备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组团社的出境旅游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ISO9001:2000)

    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

    LB/T002--1995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LB/T004--1997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组团社

    经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3.2出境旅游

    旅游者参加组团社组织的前往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旅行和游览活动。

    3.3出境旅游领队

    依照规定取得领队资格,受组团社委派,从事领队业务的工作人员。

    领队业务指全权代表组团社带领旅游团出境旅游,督促境外接待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等方面执行旅游计划,并为旅游者提供出入境等相关服务的活动。

    3.4门市(营业部)

    组团社为提供旅游咨询和销售旅游产品而专门设立的营业场所。

    3.5出境旅游产品

    组团社为出境旅游者提供的旅游线路及其相应服务。

    3.6旅游证件

    指护照和(或)来往港澳地区通行证。

    3.7出境旅游服务合同

    指组团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格式化合同。

4.出境旅游产品设计要求

    出境旅游产品设计应:

    a)具有安全保障;

    b)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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